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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《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》

11月30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举办新闻发布会,发布并解读近日出台的《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。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出席发布会,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就《意见》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。

会上,贺化介绍了《意见》的制定背景、出台意义及相关亮点。据介绍,《意见》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,认真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》,围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,着眼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,提出严格专利保护的各项措施,体现知识产权大保护理念;注重政策创新,在现有制度框架内积极进行思路创新、理念创新和政策创新,拓展专利保护事中事后监管的内容与方式,加大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力度,提高专利执法办案效率,推进调查取证工作,促进授权确权维权的协调联动,拓宽专利保护公益服务渠道,深化专利保护领域社会治理,加强专利保护领域国际合作;注重系统推进,强调重点突破,在注重严格专利保护工作措施的系统性、整体性、协调性的同时,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相关政策措施,强调对食品药品、环境保护、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的重点领域和互联网、展会、进出口等关键环节的专利保护。贺化指出,《意见》的制定实施是深入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体现,有利于营造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;是充分履行政府监管职责的体现,有利于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;是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的体现,有利于创新专利保护体制机制。

据悉,《意见》从“充分履行执法监管职责,加大打击专利侵权假冒力度”“加强授权确权维权协调,提升专利保护的效率和质量”“推进行政、司法有机衔接,进一步加强跨部门执法协作”“加强维权援助平台建设,拓宽专利保护公益服务渠道”等方面,提出了全面加强专利保护监管、加快建立快速协同保护体系、推进行政执法与民事保护优势互补、深化维权援助举报投诉机制、加强信息公开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、积极拓展执法交流合作、强化制度保障等33条严格专利保护的具体措施。

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强政策解读和任务细化,要求各地知识产权局结合本地区实际,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,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中,确保政策有效落地,加快形成严格专利保护工作机制与大保护工作格局。

(知识产权报 记者 孙迪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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